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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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教育局最新(zuìxīn)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(yōuhuà)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(rì)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
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(réncái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:无(wú)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(zhì)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jiàoyùjú)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(yuè)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(jiùxué)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(xiétiáo)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(xū)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(hé)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(xū)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(chūjù)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(tuōchǎnxuéxí)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(hào)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(zōnghé)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(xiǎngyǒu)陈述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(yǒuquán)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(huò)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(yuánjiàn)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(de)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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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(yōuhuà)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(rì)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
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(réncái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:无(wú)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(zhì)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jiàoyùjú)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(yuè)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(jiùxué)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(xiétiáo)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(xū)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(hé)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(xū)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(chūjù)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(tuōchǎnxuéxí)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(hào)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(zōnghé)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(xiǎngyǒu)陈述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(yǒuquán)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(huò)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(yuánjiàn)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(de)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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